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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重庆理工大学三级心理之家建设成果大赛的通知

2024年03月29日 10:10  点击:[]

关于举办重庆理工大学三级心理之家建设成果大赛的通知


为落实国家22部委《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》、市教委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积极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心理之家建设进院系、进班级、进宿舍,在5·25”(谐音“我爱我”)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日即将来临之际,我校特开展三级心理之家建设成果大赛。具体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20244

二、活动对象

全体在校生

三、活动主题

青春有我,强国有我

四、成果内容与参评要求

1.宿舍心理之家:参评成果以宿舍心理之家设计方案为主要形式,内容做到“三有一约”:“三有”即有共同的学习目标或学习活动;有开展心理健康、科学防疫、生命教育与人生探索,学习先进榜样,促进心理成长的特色活动;有交流思想、化解矛盾的方法措施;“一约”即宿舍公约(宿舍卫生和作息制度等)。形式不限,鼓励创新。该项目须宿舍成员共同参加。

2.班级心理之家:参评成果以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成长、生命教育、班风建设、团体合作等班级集体建设系列活动为主要内容。

3.校、院级心理之家:参评成果为两大部分,一是学校、学院开展的心理教育、生命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;二是负责学校、院系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学生团体如学生会心理部、心理委员团队、心理协会、心理服务团队、志愿者团队等的活动成果。

五、成果形式

校(院)、班级、宿舍三级心理之家参评成果均以“心理成长小报”(大小为A3)形式图文并茂展示“心理之家”建设成果(可附背景资料),要求在内容上做到“三有”:有思路,有活动,有成果。

六、评分标准

1.作品整体设计主题突出,思路明确,展示充分。40分。

2.作品画面美观程度与过渡画面流畅度。30分。

3.作品内容丰富性,内容含义健康向上,构思新颖。30分。

七、作品提交

1.以学院为单位提交;

2.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、所在学院、年级、班级、作品名称等,纸质档提交至心理健康与成才服务中心(学生活动中心B306,电子档“作者+学院+作品名称”命名)、作品信息统计表提交至中心邮箱xljk@vip.cqut.edu.cn

3.作品提交截止时间:42616:00前

八、评奖

1.一等奖不超过各类别参赛作品的5%,二等奖不超过各类别参赛作品的10%,三等奖不超过各类别参赛作品的15%。对一、二、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。

2.获奖被推荐至重庆市第十三届大学生心理成长论坛,参加三级心理之家建设成果报告展演分论坛的评选。

九、注意事项

1.参赛作品一旦投稿,作品版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,主办方有权使用作品进行学校形象宣传。

2.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踊跃报名,按时提交作品登记表。

3.参赛作品应为作者原创,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、作品,不得涉及与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和道德规范相抵触的内容,如有发现,取消其参赛资格、追回奖励。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法律纠纷,责任自负。

 

党委学生工作部

2024329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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