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重庆理工大学2023-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进一步促进心理委员队伍的建设,充分调动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,发挥优秀心理委员的示范引领作用,决定开展2023-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范围
学校全体心理委员(包括校-院-班各级心理骨干)
二、评选标准
1.政治立场坚定、品行端正,拥护共产党,热爱祖国,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。
2.在校担任各级心理委员至少一年,完成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。(2023级学生从9月入学开始至今担任心理委员的也可参加)
3.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,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(特别是严重影响到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)并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。
4.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艰苦朴素,作风正派,诚实守信,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。
5.学习勤奋,成绩优良,在校期间无挂科与违纪记录。
6.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关心集体,热心为同学服务,身心健康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,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标准,规范流程,保证质量 。
2.各学院优秀心理委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。
3.请拟评候选人如实填写报名表(附件2)、学院考核表(附件3),并以学院为单位完成汇总表(附件4)。
4.各学院请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30日(星期二)上午11:00前将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、考核表、汇总表纸质版交至学生处心理健康与成才服务中心(学生活动中心C210),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:xljk@vip.cqut.edu.cn。
四、联系人
郑巧 62563863 齐珊珊62563201
党委学生工作部
2024年4月8日